琼农字〔2008〕191号
省种子站、海口市农技中心及海口地区有关经营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,进一步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管理,增强种子质量意识,把好瓜菜种子质量关,确保冬春瓜菜生产和用种质量安全。经研究,决定委托省种子站对海口地区经营的瓜菜种子质量进行抽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抽查范围和对象
本次抽查范围和对象为海口地区从事瓜菜种子经营的批发店,重点抽查瓜菜种类为辣椒、南瓜、苦瓜、冬瓜、黄瓜、丝瓜等。每家批发店经营的各类瓜菜种子各抽取1个样品,具体品种由扦样人员确定。
二、检验内容及依据
本次抽查的内容为检验种子纯度和发芽率两项指标;检验方法依照GB/T3543.4~5-1995《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》。
三、抽查时间安排
9月下旬扦样,11月前完成样品的发芽率测定,2009年3月下旬完成样品的纯度鉴定,4月上旬将检验结果报省农业厅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省种子站凭本通知到有关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扦样,扦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,其中至少有1名持有种子检验员证的扦样员。
(二)扦样人员应详细了解经营单位所经营的种子品种、数量等情况,确定抽查品种,必要时可要求经营单位出示有关档案资料。
(三)种子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抽查,提供抽查样品,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监督抽查,请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派员配合抽查。
(四)检验结果按照《种子法》第四十六条和GB20464-2006《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》的规定以及有关种子质量标准进行判定。
二○○八年九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