琼农办〔2008〕88号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热作中心,海口市、五指山市、白沙县农业局,琼中县、定安县农技中心:
近年来,自然灾害频发,我国天然橡胶增产缓慢,国内外天然橡胶市场价格持续走高,部分地区强割、深割、无序种植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。为了确保天然橡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,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加强天然橡胶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垦〔2008〕71号),要求进一步加强橡胶生产管理,促进产业稳定持续发展。
天然橡胶是我省重要产业,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。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橡胶产业的重要性,要教育和引导胶农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灾后胶园管理,尽快恢复和提高产胶能力;及早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,减少病虫害损害;认真学习割胶技术,严格执行技术规程,减少强割伤树现象;提高生态保护意识,严禁毁坏生态林、水源林种植橡胶,引导天然橡胶产业有序发展;组织好对胶农的技术培训工作,提升植胶者素质,整体提升橡胶产业水平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联系人:陈征强,电话:65339341。
附件: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天然橡胶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
二○○八年九月八日
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天然橡胶
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
(农业部办公厅 二○○八年八月二十日)
海南、云南、广东省农垦总局,海南、云南省农业厅,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:
近年来,自然灾害频发,我国天然橡胶增产缓慢。国内外天然橡胶市场价格持续走高,部分地区强割、深割、无序种植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。为确保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灾后胶园管理,尽快恢复产胶能力
2008年初,我国植胶区出现罕见的持续低温阴雨天气,导致橡胶树普遍遭受严重寒害。目前,寒害症状已趋稳定,但灾后胶园管理不能放松,要进一步加强管理,尽快恢复橡胶树的产胶能力。
(一)提高胶园抚管水平。加强胶园水肥管理,促进橡胶树新根、新叶的生长,加快伤口愈合和树冠的形成,尽早恢复橡胶树的生长和产胶;入冬前不要片面追求橡胶树增粗生长,要控制氮肥施用量和施用时间,增施钾肥,提高橡胶树的抗寒能力。
(二)加强采种区胶园的管理。今年寒害导致橡胶树春花受损、种子产量减少,为保障明年橡胶树育苗用种,要加强采种区胶园的水肥管理、降低割胶强度,以促进夏花或秋花结果,提高种子质量和产量。
(三)抓好灾后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控。灾后橡胶树白粉病重度发生,炭疽病、条溃疡、小蠹虫、蚧壳虫等灾后次生病虫害也呈爆发成灾的趋势,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橡胶树重大病虫灾害防控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加大监测力度,做好预测预报和应急预案。
二、严格执行技术规程,禁止强割伤树
橡胶树的生产周期超过30年,要正确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,杜绝强割伤树的短期行为。
(一)灾后适时调整割胶制度。橡胶树遭受台风、寒害、旱灾或重大病虫灾害后,要根据胶树受损的具体情况,适时调整割胶制度,在受害树恢复正常生长和产胶前降低割胶强度或休割。
(二)严格控制割胶强度。要根据橡胶树树龄、树势以及当年气候等情况,着眼橡胶树的长期经济效益,严格控制割胶强度,包括控制年度总割胶刀数、割胶时间、割胶周期、割胶深度和刺激剂的使用等。冬季来临前,要停止使用增产刺激剂和降低割胶强度,并在停割后及时做好割面涂封。
三、提高生态保护意识,引导天然橡胶产业有序发展
开发天然橡胶资源要严格遵守现有规划和技术规程,要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原则,促进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,为天然橡胶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
(一)禁止毁林植胶事件的发生。开发天然橡胶资源,要正确处理好天然橡胶资源开发与自然生态保护的关系,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,严禁在超海拔、超坡度地区种植橡胶树,不得擅自在“一区三林”即自然保护区、国有林、集体林和公益林内种植橡胶树。
(二)加强胶国防护工程建设。科学规划胶园,细分植胶小环境,做好防护林建设,合理配置树种,形成上中下结构紧密的林带,综合利用不同坡向、地形等自然条件,为橡胶树生长创造有利的小气候环境,减少风害、寒害损失。
四、加强宣传培训,提升植胶者素质
要在植胶区加强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,广泛开展技术培训,不断提升植胶者科学种胶的能力和自觉性。
(一)不断提高植胶者科学种胶的自觉性。要在植胶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,提高植胶者的法制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,树立保护植胶区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天然橡胶资源可持续开发的观念,不断提升植胶者科学种胶、生态种胶的自觉性,自觉抵制破坏自然资源、超海拔、超坡度、毁林植胶的行为,促进天然橡胶产业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发展。
(二)不断提高植胶者科学种胶的技能。要在植胶区广泛宣传贯彻橡胶树栽培技术和割胶技术规程,为科学种胶、规范割胶提供技术指南,加快现有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转化的速度。深入开展胶园管理、割胶技术和重大病虫害防控各环节的技术培训,千方百计提高植胶者和企业管理者的素质。